关于印发《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》《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》《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》试行版的通知
可再生定额〔2024〕34号
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电工程定额和造价管理工作,完善水电工程定额和造价标准体系,合理反映当前国家政策和建设市场情况,根据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〈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定额和造价工作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发改办能源﹝2008﹞649号)的有关要求,我站组织开展了《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(2013年版)》《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(2007年版)》《抽水蓄能电站投资编制细则》等行业定额标准制修订工作。其中NB/T 11408-2023《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》、NB/T 11409-2023《水电工程费用构成及概(估)算费用标准》、NB/T 11410-2023《抽水蓄能电站投资编制细则》三项能源行业标准已于2023年12月28日由国能能源局批准发布(2023年第8号公告),自2024年6月28日起施行。为与上述三项能源行业标准配套使用,编制水电工程(含抽水蓄能电站)前期造价文件、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提供计价依据,经研究编制、征求意见、成果评审等工作阶段,《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》《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》《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》已编制形成试行版(详见附件),现予发布试行,相应替代《水电建筑工程概算(2007年版)》《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(2003年版)》《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(2003年版)》。试行中如有问题,请函告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(可再生能源定额站)。联系人:陆业奇 (010-51973329,18210227979)